南通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膜结构
时间:2026-07-04点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公安局企业信息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公安局企业信息、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岛村。
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78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5274万元。
3、设计合同估算价: 80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要求, 3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方案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开始设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方案及初步设计(包含总平规划及综合管线等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地质勘察[初步勘察、地质详勘](包含建设范围内的相关岩土勘察、水文地质勘察),配合招标人及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报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勘察服务工作。
(3)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综合管线、智能化(含安防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主要材料设备通用参数清单等)、消防、防雷、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含幕墙深化)、门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配电房、正式供电、供水等专业)、钢结构、膜结构、标识标牌等、信报箱(如有)、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
(4)深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应提出预防和降低对周边环境和相邻设施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明确监测对象及监测数据报警值,并对深基坑施工作业程序、土方开挖与回填、地下水控制、监测、应急预案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深基坑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
(5)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6)绿色建筑(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及相关的监测检测,取得绿建星级预评认证及评价等服务(若有);
(7)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围墙、道路、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亮化、消防智能化、通信等所有配套设计,临时电正式电施工图、含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8)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9)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需包含节点图);
(10)洪水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具体工作内容:
1.收集区域水文、地形、河道、堤防、防洪规划、调度方案等基础资料,现场踏勘复核;
2. 按照《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SL/T 808-2025》开展设计洪水计算、行洪壅水、冲刷、河势、堤防安全、施工度汛、防汛通道影响分析;
3. 编制洪水影响评价送审稿、报批稿,组织专家评审修改;
4. 对接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技术审查、公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洪水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5. 将洪评结论、防洪补救措施完整落实到主体工程施工图中,配合水利部门所有核查、整改答疑工作;
6. 交付全套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计算书。
(11)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2)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供电继电保护定值、电能质量评估报告(若评估报告存在非线性负载导致谐波超过允许值,还需提交谐波治理方案报供电公司审查)、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3年6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687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业绩规模(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体现的业绩规模不同,按照规模小的计取)内容的,则另需提供原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7)本设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7月3日至2026年7月 23日14:0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3日14:00整,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 2楼南侧开标室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公安局企业信息、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 南通市紫琅路20号五山荟坊2号楼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13-59001129 电话 13167486131
附件: 招标文件-南通市公安局企业信息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设计项目设计项目7.3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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